2012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已经向社会公布,根据《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和《2012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要求,现就考生资格现场复审工作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范围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范围为: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等网站公布的本次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二、考生须提交的有关材料
在参加资格现场复审时,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考生报名信息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基层服务项目工作人员必须服务期满,并提供服务期满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考生报名信息表、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根据《2012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有关规定,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必须在本人毕业时取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在本次资格复审时,应届毕业生须签订承诺书,承诺在规定的时限内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招聘岗位要求需提供其他资格条件证明的,以各市(区)教育局发布的具体资格复审公告要求为准。
三、资格复审组织实施及时间地点安排
考生资格现场复审工作由各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组织形式及相关要求将在各市(区)教育局网站公布,请考生近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所报考市(区)教育局网站,及时了解资格现场复审信息,按时参加资格现场复审。
四、缺额递补
凡属报名注册虚假信息、提供材料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取消考生专业技能考核资格,形成的职位空缺,以及因放弃资格复审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而形成的职位空缺,由各市(区)教育局按该岗位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到低在规定时限内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